林芝市人民医院关于规范住院预交金额度管理办法(试行)
发布日期: 2025-06-27 19:32
根据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国卫办财务发(2025)5号文件要求,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,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 一、常见病种 预交金标准(元) 二、其他病种及重症患者的住院预交金 不在常见病中目录中的其他病种,可参照相关类别疾病执行,或者职工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800元、居民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2000元、自费患者住院预交金4000元。 重症患者的住院预交金,科室可以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酌情催费,适当增加住院预交金。 三、其他 落实脱贫人口、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员“先就诊后付费”就医新模式,落实急危重症患者“绿色通道”就医等,多举措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问题。 优化患者结算流程,落实“一站式”结算,逐步实现“诊间支付”信息化建设工作,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。 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要坚持“以患者为中心”工作原则,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提高工作效率,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沟通。 本管理办法从正式下发文开始试行。